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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ider it.

馬秋莎、朱田、張怡、廖逸君、九口走召聯展
09 July - 27 August 2022


身體何時被視為「物」?

文/劉品毓

Judy Butler在《身體之重:論”性別“的話語界限》一書中分享了她的觀察。她看到當人開始討論身體的物質性時,人總是會偏離主題,而無法僅僅只是聚焦於身體的現象。不止於這樣的觀察,她還分析了造成這樣的情況的原因——學者專家(即接受過“哲學”訓練的人)慣常的思維定式——總是先問定義性的問題,且由於“身體是什麼”的定義,經常是以“無形”的方式來描述,所以,這些專家會遺忘所談論的“身體”是有”性別“(sexuality)和”性屬“(gender)。在哲學抽象思維中的“身體”,並不是中性的,而具有“性別”與“性屬”,這無形地解構了(挑戰)過去對於身體的思考,但,也不全然是推翻。身體的“性別”是生理性的,而“性屬”是社會性的,也就是說一位生理是女性的人,在不同的社會裡,所被賦予的社會意義並不一樣。舉例來說,在日本的女性與在美國的女性,從“性屬”上來看是相當不一樣的。某種程度上說,“性屬”決定了這位生理女性的人類,在社會上的角色與地位。也就因為“社會意義”壓迫了女性身體的“性屬”,導致女性身體的不自由,從裹小腳、守宮砂到豐滿的胸部等等,都是如此壓迫的具體呈現。也因此女性自覺的體現,大多是先從身體的解放開始,從勇敢地接受自己的大腳丫,到可以去學校上學,再到可以穿迷你裙,女性一吋一吋地收回自己身體的支配權。這樣的歷史背景與前沿思考,使得當開始策劃女性藝術家展覽的時候,便選擇了“身體”議題作為切入點,因為這是繞不開,也是最為基本的議題,也就是當女性要變成“人”之前,得先知道自己是女人。

另一方面,奠定西方社會基本價值觀與基本法律的古老文本《聖經》,在現今仍舊作用著世界,儘管在很多國家相信《聖經》的信徒經常是社會中穩定的、中產階級的、保守的、右翼的群體,但是,如果我們真正研讀《聖經》這本著作,就會發現這本書並不造就固步自封、壓迫人、虛偽的價值觀,相反地,還以相當誠實與仔細的態度記錄了人的本相。舉例來說,在《聖經》裡號稱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曾謊稱老婆為妹妹獻給埃及王的事跡就被記錄了下來,又或者以色列最有名最俊美的王大衛,其女兒她瑪被同父異母的哥哥強暴且始亂終棄,大衛無動於衷的事跡等等,都一再表明《聖經》中的人物,其實跟我們生活當中的人差不多,但,聖經的作者卻沒有試圖“網暴”這些人,而僅僅只是忠實地記錄下來,留給後人、讀者去思考。而這樣的“美意”,在《聖經》的士師記第19章裡最為明顯。

《聖經》的士師記第19章記載了這樣的一個事件。一位住在山區的祭司娶了一位從號稱為“麵包之家”的城市來的女人為妾。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妾離開了他,回到了娘家,住了四個月,之後,祭司帶了僕人和兩匹驢子去老丈人家。祭司被老丈人盛情款待,連續被招待了四天後很堅決地帶著妾離開,並在返家的路上,遇到自己的老鄉,得到留宿接待。但,卻在那天晚上,有歹徒上門來威脅老鄉,要求要與這位留宿的客人發生性關係。這樣的要求,立刻被老鄉言辭拒絕的同時,老鄉也立刻提出了替代方案:讓自己的女兒和客人的妾來代替這位祭司。就在這樣的當下,祭司抓住了自己的妾,並將她推出門外,歹徒帶走了她,終夜凌辱直到天亮,最後妾回到這個處所,撲倒在門口。啟程要回家的祭司,在出門前發現了妾,對她說話沒有反應後,他把妾放在驢子上馱著回到家後,他拿起了刀,抓了妾,將其分為十二塊,並送到以色列全境的十二支派手上。收到的人都說,這是前所未聞的事情,而對於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作者以命令式的句式對著當時的人與讀者,寫下了“Consider it”(思考),“take counsel”(討論)和“Speak up”(說出來)。

然而,這樣的命令,導致的行為並不是個人性的自省,反而導致了11個支派被憤怒與自以為的“正義”所支配,從而以近乎滅族的方式,屠殺允許這樣事情(整夜凌虐女性)的支派。從兩家人的悲劇升級成為社會性的極端事件,通過的是一位無名無聲的妾的身體。她所經歷的事情,經由被分屍的身體所傳播,進而被人“看到”且無所逃避,似乎一位女性所發生的事情,所需要的正義,需要透過這樣極端的手段才能被知曉,但所得到的正義,似乎是短效且血氣的,因為假設這樣的事情有被好好思考的話,那麼從立法的層面與社會基本價值觀來看,長期以來我們所達到的僅僅只是遏止了表面的暴力。我們並沒有跟2000年前以色列11支派的人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對於“暴力”的思考,經常停留在當下的遏止,而不是向暴力的起源,直球對決。舉例來說,在這樣的事件中,祭司主宰了他的妾,對待她猶如牲口,難道不值得人反思嗎?這難道不是一種隱藏的暴力嗎?又或者,在這樣的事件中,以犧牲女性的身體,來保全男性身體的決定與價值觀,不該被重新思考嗎?時至今日,當部分國家的女性可以享有平等的受教權,選擇權以及相同的社會福利,也可以去工作的時候,女性對於自己身體的自治真的也得到進一步的釋放了嗎?還是受到另一種更為潛藏的束縛,如身材焦慮與醫美整容風潮?

當Judy Butler一針見血地指出,女性的性屬會因為身體的社會意義而限縮到只剩下某些社會意義時,談論身體的物質性就變得更為艱難。這意味著當我們要談人的問題時,我們必須回到人的層面,可是,如果女性長期以來都只是某個面向的女性時,又怎麼被視為人,又怎麼去擁有人的自然權利?舉例來說,當我們禁止女性墮胎的時候,除了站在捍衛那無聲的胎兒生命的立場之外,有沒有思考過為何女性寧願面臨著要殺人的罪名,也要涉入這樣的情緒、生理與精神的漩渦之中?當社會再次遏止了墮胎,但是,卻也再次失去對於暴力的源頭,直球對決的機會。

草率的“禁止”與“滅絕”,並不會阻止惡的生長。

如果把《聖經》士師記第19章裡的事件,視為光譜的一端,把2022年6月24日發生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保障女性墮胎權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Wade)的判決作為光譜的另一端,來看到這其中的當代藝術藝術創作,不免令人再次檢視使用身體或者身體意象作為創作主題的藝術家們:這些藝術家在使用身體時,到底是使用了身體的“物理性”還是“性屬中的社會意義”?這其中的自覺自治程度又是多少?在這裡,特意選擇女性藝術家,是為了呈現這些已經對性屬、性別、身體有高度自覺意識的女性藝術家,並且更把這些女性藝術家限縮在華裔女性藝術家身上,為了要賦能給更多華裔創作者,也為了讓觀眾能夠產生更多的共鳴——從種族到性別,都可以知道與體悟到這樣的“自覺”已經是很自然且飽滿的狀態。

其次,有別於女性藝術家自覺地使用身體來創作——不管是華裔美籍的張怡通過自己懷孕到泌乳期間的經驗所做的作品《奶債》;作為小留學生留英居英的朱田通過“賤賣”自己部分身體的影像;留美居美的廖逸君通過長期的實驗性關係作品來討論兩性權力關係,又或者土生土長都在北京的馬秋莎口含刀片來訴說自己成長經歷中母女之間的複雜情感——本展以展示唯一的男性藝術家九口走召“月經”系列作品作為對照。“月經”系列作品,為九口于2011年開始的作品系列,以每個月拍一個女性,如同“月經”的節奏來建立作品。藝術家在女性所指定的地點拍攝女性,所拍好的影像,也由女性選定成為作品,在此,藝術家、男性成為女性的工具,一反女性在藝術史與社會中的典型印象。在眾多“月經”影像中,本展選擇了不是以表現身體美好、豐滿面向的影像,反而,選擇了瑟縮、憂傷、甚至只有部分毛髮的影像,為要將女性的身體性不同的面向呈現出來,用以平衡社會當中對於美好女體的歌頌與崇拜,也呈現那些沒有創作能力卻試圖藉助自己的身體用以發聲或記錄自己的女性。

最後,本展在關心與呈現的是女性在表達自己、尋找自己、在關係的夾縫中,又是怎麼探索自己的感受與建立自己的思考之餘,也將台灣女性藝術家的位置空缺出來。這樣的決定並不是意味著台灣沒有女性藝術家,而是故意藉由這樣的“空缺”發出邀請,使人能夠去討論,哪些藝術家的什麼作品也討論過這樣的議題,又或者,通過這些藝術家的作品,賦能更多的女性與關心性別議題的人能夠“思考”(Consider it),“討論”(take counsel)和“說出來”(Speak up)自身的故事。

也許,暴力的源頭,就在於我們把身體被視為“物”的時候。

venue 展覽現場

artists 藝術家

works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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